2013年泰州市高港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民法院速录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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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高港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5名,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本人未受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主要成员未被刑事处罚;
3、具有泰州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6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掌握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和语言概括能力;
5、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至1995年12月6日);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为1.0以上。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于6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法院网公布本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