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市公务员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现就申报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招聘岗位信息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招聘岗位信息,是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确定年度紧缺急需专业及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与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也是各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市编委批准后,将在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msgwyj.gov.cn/)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有关单位到部分高校进行招聘活动,为各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提供服务。
二、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如被纳入当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当年度引进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外、海外高层次、高技能、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可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等优惠待遇。
三、招聘符合我市确定的年度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特殊人才,可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每年申报、核准一次。各县(市、区)、市属事业单位应根据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本地、本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依据空缺岗位的条件要求和公开招聘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认真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招聘岗位信息填报工作,此计划将作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的依据。凡未经市公务员局核准的,不得擅自组织公开招聘。
五、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招聘岗位设置应明确填写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岗位及其具体名称。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七、招聘对象一般设置为三大类,即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或不限;紧缺急需专业的招聘对象设置为应届毕业生。
八、招聘对象的生源地或户籍地一般不作限制,但聘用后的服务期须满5年以上,服务期满的方可申请办理调动。
九、年龄设置应逢5或逢10,最高年龄一般设为30或35或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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