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合肥选调公务员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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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1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全市计划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安徽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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