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公告(3)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4]178号)文件执行。
(二)公示结束后,若拟聘用人员无法在60天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1.厦门实验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岗位一览表
2.厦门实验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报名表
3.厦门实验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简明情况登记表
附件3厦门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xls
厦门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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