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高新区招用劳动合同制专职特勤员公告
山东备考交流QQ群:249065386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12月31日,至额满为止。每日9:00—11:30、13:30—17:00
为切实加强青岛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社会面巡逻防控。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专职特勤员100名。
一、招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未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6. 公安院校毕业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部队服役经历、持有B1、E、D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有保安岗位从业经历的人员优先招聘。
7.有警犬训练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
8.有医药知识者,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
9.具备招用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