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海洋局福建海岛研究中心招聘公告(2)
三、工作地点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四、待遇
按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工作,见习期两个月,具体待遇面议。
五、其他
1.请有意应聘者投递个人简历,并附上与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有关从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发送到邮箱:IRC_zhaopin@163.com,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我单位,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北路海滨中学科技楼三楼(临时)(350400)。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5日。
3.请应聘者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因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重要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解释为准。
传真:0591-86165668
电话:0591-86165669
邮箱:IRC_zhaopin@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
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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