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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淄博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20名)

2013-12-20 13:16  |  淄博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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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27日9:00-3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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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条件(含报名时已经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生);

  (五)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和派遣期内(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毕业生)未就业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且报名时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3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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