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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淄博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20名)

2013-12-20 13:16  |  淄博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4、工作经历是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1日。

  5、在职人员是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6、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在2013年12月1日前取得。

  7、公告中岗位其他要求有年龄限制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1日。

  九、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由张店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咨询电话: 0533-2179991 贾先生 邹女士 孙先生

  2869945 马女士

  监督电话: 0533-2869551

  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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