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2)
三、报名方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竹林北路208号),联系电话:85359698、85359695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上午(上午9:00-11:30,下午1:00至5:0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确保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退役证,有特长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岗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1:00—5:00。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参加体测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根据体测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由天宁区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天宁区人民法院会同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其中10米×4往返跑占15%、1000米跑占20%和纵跳摸高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