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南平阴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6名)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
平阴县人力资源
平阴县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