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石家庄市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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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这次公开选拔确定的资格条件,县(市、区)委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再上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准考证上注明。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者,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情节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四)业绩评价
业绩评价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1月底之前完成。县(市、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制定的《河北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细则》,分成任村“两委”职务、年度和聘期考核、受到表彰和任“两代表一委员”等四个方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业绩评价量化打分,总分为20分,逐人形成《河北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业绩评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将业绩评价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最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将本地管理的大学生村官业绩评价结果在县(市、区)党建网或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确定(以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日期、地点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乡科级领导干部基本素养、做好群众工作基本技能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进入面试考生最低分数线,以县(市、区)或联合县(市、区)为单位,将业绩评价得分、笔试成绩两项得分相加,由高到低排序,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业绩评价得分+笔试成绩末位得分相同的,都进入面试。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人选自动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照业绩评价得分、笔试成绩两项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时间为3月上旬。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拟考察对象
按业绩评价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三项之和确定每个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执行冀组通字〔2013〕17号文件“按照面试、笔试、业绩评价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的规定。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及其业绩评价、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