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石家庄市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4年河北石家庄市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建立一支“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高素质大学生村官队伍,加强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工作,进一步营造“干得好才能发展得好”的村官培养导向,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2010年及以前省市县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
一、职位和名额
按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10:1的比例,确定本次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人数。根据省委组织部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的人数在10人以上的县(市、区)单列公选;对达不到10人的县(市、区)进行联合公选。其中,晋州、无极、循环化工园区,井陉、平山,行唐、灵寿,元氏、正定新区,高邑、赞皇,长安、桥西、新华,2010年及以前省市县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不足10人,视报名情况,将分别联合公选。
二、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勤政廉洁,无不良反映。
除上述资格条件外,其他方面还应符合中央、省委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采取业绩评价、公开考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任用等程序和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方法、公选时间安排等。并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通知到每名村官。
(二)公开报名
公开报名从1月23日开始,1月28日结束,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负责现场报名工作。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4张(蓝底),及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证明材料、2011和2012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聘期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县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部门表彰证书、任县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证明材料和由乡镇党委审核盖章的《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