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2014年常州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4〕19)、《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常人社发〔2014〕25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8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上述日期满2周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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