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补充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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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19日—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档管理员3名,厨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文档管理员3名:从事文档录入、管理,行政辅助等工作;
(二)厨师2名:负责院食堂饭菜的制作和供应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检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布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2月19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思明区检察院非编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另两张夹于报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毕业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月19日—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8楼811室(厦门市思明区文灵西路66号),咨询电话:5305333,联系人:李梅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将通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审查合格者由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发放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经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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