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淮南市公务员考试公告(4)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考录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各级机关的招录计划和职位表等信息,于3月6日在《淮南日报》和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先锋网(www.hnxfw.gov.cn)、淮南市公务员局(www.hngwyj.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以上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0554-6644773、0554-6678430;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3、0554-6678516;
(三)监督举报:0554-667815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6日-3月25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淮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公务员局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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