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宣城市公务员考试公告(4)
十、监督检查
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考录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市招考公告于3月7日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网(www.xcpta.gov.cn)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www.xcrs.gov.cn)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0563-3029114、0563-3015839;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63-3036887;
(三)监督举报:0563-3023986;
(四)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的公告和政策咨询,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咨询电话0563-3015839。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10日-3月25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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