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漳州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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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897名(其中市直95名、芗城区80名、龙文区89名、龙海市77名、漳浦县 79名、云霄县76名、东山县8名、诏安县100名、南靖县47名、平和县78名、华安县50名、长泰县62名、常山开发区26名、漳州台商投资区30 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审核,其他报考者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交,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为本市报考者;面向范围为本省或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14年9月30日前在面向范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进入面试或体检阶段时,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复核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考试合格证明)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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