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三明将乐县新增教师招聘公告(2)
(3)面试合格线为70分以上(含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部门指导,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5)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提前3天公布,报考者应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计算总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
1.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五、聘用
1.聘用:县教育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及任教学校,不能确定具体学校的按以下顺序进行确定(小学学校顺序为:①实验小学 ②城关中心小学③新办小学;幼儿园顺序为:①实验幼儿园②机关托儿所③水南中心幼儿园④水南学校幼儿园⑤乡镇中心幼儿园,具体聘用单位待定)。拟聘人选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补充招聘:今年我县在全省统一笔试的基础上,实行补充招聘,即第一轮招聘结束后,未被聘用者可再报考我县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第一轮聘用结束后,可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查询)。县教育局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2269263、2269256,联系人:庄小华、万丽珍、杨守宗;将乐县公务员局2332191,联系人:刘明阳。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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