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三明将乐县教师县内调剂(委托)考试招聘公告(2)
四、调剂计分办法
总分由考试分和附加分二部分相加组成。
1、考试分由参加选考笔试得出(笔试卷面分值为150分,折成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100分计算成绩)。
2、附加分由参加选考教师所在学校提供,具体为: (1)表彰分:近三学年(2011年9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市级以上 (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师德之星”、 “优秀班主任”、“优秀农村教师”等称号的,省级党委、政府奖1.5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奖励1分,市级党委、政府奖1分,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奖励0.5 分;获“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称号的,省级奖1分,市级奖0.5分;每年只计一次最高分,三年可累加。获奖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分:近两年(2011年9月-2013年9月)每学年在学校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加0.5分,两年可累加。 (3)教龄分: 6-10年每年加0.3分,11-15年每年加0.4分,16年以上每年加0.5分,教龄分累加不超过10分。(教龄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 日止) (4)连续在村小工作(现仍在村小工作), 6-10年加1分,11年以上的加2分(光明永吉,高唐常口除外) 。
五、其它事项
1、凡在报名、考试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和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审查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各校要将参加选调教师附加分的情况在学校公示三天,于3月13日前将公示情况书面上交局人事股。
2、报考者应填写《将乐县2014年教师县内调剂公开考试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校校长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3月13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局人事股(根据报考条件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表2、表3由学校填写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一起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考(无论是否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均以自动放弃处理)。
3、确定考核人选。根据考试和附加分两项合计,依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为师德表现、近三年出勤情况和业务实绩,以及遵章守纪情况,由学校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
4、组织选调。经考核合格后,对各学科选考教师在将乐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按总分高低顺序确定任教学校(小学:新办小学、实验小学、城关中心小学、水南学校;初中:四中、水南中学;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含机关托儿所、水南中心幼儿园、水南学校幼儿园)。若有考选教师弃权或因故被取消资格,则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
凡选调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原有职称不带入新任教学校,由新学校重新聘用。
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8-2269263
将乐县教育工委
将乐县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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