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宁德古田县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2)
5、考生说课顺序由抽签确定。
6、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古田县公务员局、古田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03]3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职位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古田县公务员局和古田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3月18-20日分别向古田县公务员局和古田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3、应届生指2014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1年、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 2014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对待;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4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对待。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古田县公务员局 古田县教育局 中共古田县委编办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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