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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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我市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上半年,我市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全部为编制内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 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乘128、107路车解放路立交桥南站下)。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4年7月1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6、在安徽服务的或者在外地服务的皖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仍为编外人员)执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由招聘单位在3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公共笔试成绩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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