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2)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示三天。
9.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0.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1]46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时,22、23两个岗位湖里区户籍人员报名人数与本岗位招聘数比例达到1:1的,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已报名的,将通知其取回报名资料)。如湖里区户籍人员和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考试的,湖里区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附件3)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6.年龄、户籍、工作经历(验)等相关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2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3月2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7.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2014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8.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9.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10.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11.本简章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2014年3月)
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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