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琼剧院招聘专业岗位人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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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起
海南省琼剧院是集琼剧创作、研究、传承表演为一体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前身为广东琼剧院,1988年建省后更名为海南省琼剧院。设有办公室、创研室、业务部、演出一团、演出二团、演出三团共6个内设机构。现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本院创新发展需要,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事业管理编制专业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考
岗位 |
招考人数 |
性别 |
年 龄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特定条件 |
演员 |
1名 |
女 |
35周岁以下 |
琼剧
表演 |
中专以上 |
文武旦 |
演奏员 |
二胡1名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乐器演奏专业 |
中专以上 |
精通二胡、
掌调乐器演奏 |
掌调1名 |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31日
岗位具体条件
1、演员
琼剧表演专业毕业,中专以上学历,女,具有文武旦行当的表演技术表现力,5年以上琼剧舞台演出经验。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演奏员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本岗位5年以上舞台演出经验。年龄35周岁(含)以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
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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