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大学辅导员招聘公告(2)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17︰00
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各项内容,并将《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dgk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历+姓名”。
(3)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原件);
⑤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生干部身份证明原件;
⑥岗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综合科,邮编570228。
收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56078
(4)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2.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合同(协议)等原件进行审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笔试
应聘某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果于2014年5月8日晚22︰00之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由学工处电话通知每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9日上午8︰30-12︰00,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2014年5月13日前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5.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8.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 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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