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大学辅导员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17︰00
备考推荐:2014年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1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具体见下表: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性别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辅导员岗位1 | 不限 | 研究生学历并硕士学位 | 不限 | 5 |
|
辅导员岗位2 | 不限 | 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 不限 | 3 |
|
辅导员岗位3 | 不限 | 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 不限 | 2 | 须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有其他不适宜作学生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岗位条件
1.辅导员岗位1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2)大学期间须担任过校级团组织、学生会或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的学生干部或担任过院级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校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校团委加盖公章的证明,院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加盖公章的证明。
2.辅导员岗位2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2)本科期间须担任过以下学生干部之一并至少任满一学年:校、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校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校团委加盖公章的证明,院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加盖公章的证明。
3.辅导员岗位3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
(2)须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全职的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协议)或者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工作证明须由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出具并加盖公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