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南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公告(2)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该岗位量化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量化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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