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书画院招聘专职画家公告(2)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大楼1406房,邮编:530022)现场报名。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4.发放准考证。
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14∶30-17∶30。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2)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入围人员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各占50%。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成绩即时公布,并于当天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指派的代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若最后一名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核。考核人选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广西书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职称、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广西书画院法定代表人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实行回避纪律。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1)5852411 18078296389
监督电话:(0771)5898471
传真:(0771)5898467
附件:1、《广西书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职画家计划表》
2、《广西书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职画家报名登记表.doc》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28日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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