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教师70人公告
2016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教师70人公告,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桂理工人[2009]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我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辅导员)、教辅实验人员和管理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主要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专2016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教师)、教辅实验人员和管理人员70名,其中专任教师55名(含附属小学教师7名),辅导员(教师)3名,教辅实验人员5名,管理人员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五、招聘性质及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必备条件
1、专任教师
高校教师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1-1教师1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生),其他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生), 国外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生),其他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生)。
附属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3-1、23-2、23-3、23-4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生),23-5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生)。
2、专职学生辅导员(教师)
高校学生辅导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1年以上全职学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生)。专业不限,但所学专业与我校本科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教辅实验人员
实验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1年以上全职学校实验教辅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生)。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有在全职学校的管理或财务或图书或医务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生)。
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