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司法局招聘公告(2)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陆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和安溪普法网(网址:http: //www.axpfw.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
(二)考试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100%计算。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2014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
(二)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县司法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决定聘用人选:县司法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和安溪普法网(网址:http://www.axpf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分数顺序从高到低,由本人选择具体职位,根据有关规定与安溪县司法局签定聘用合同。
七、司法协理员待遇与保障
被聘用的司法协理员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司法协理员月福利待遇2000元(工资1700元,社会保险、医疗保险300元),并进行绩效考评。
安溪县公务员局
安溪县司法局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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