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基层镇财政所招聘人员公告(3)
(六)自主择岗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自主择岗。
自主择岗是指根据公布的招聘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组自主选择单位。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择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从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岗。
(七)聘用
1、自主择岗结束后即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新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6、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五、工作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88009(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附: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资格审查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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