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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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5月11日-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北区10号房)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备教育部认定的同等学历,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特别注明的,以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明细表中为准。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 2014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
(7)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
(9)本人与招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不如实填写的经审查后取消报考资格。上述表格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下载。
4、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缴纳考务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点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1日-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北区10号房)。
联系电话:0539-7668118
3、5月21日--22日凭身份证到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证明并缴纳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