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全省各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招聘公告(2)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合地点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
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在笔试、面试基础上,根据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四、待遇及相关问题
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公安厅和交警总队政治部共同组织实施。省公安厅纪委和交警总队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4093(省公安厅纪委);0591-87099092(总队)。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4年5月5日
附件列表:20140505152808288_附件: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所属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