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乌兰察布集宁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4年内蒙乌兰察布集宁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集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集党发〔2014〕3号)和《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精神,集宁区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1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向在集宁地区服务的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以及集宁籍应往届大学生。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管理服务相关知识。
2、社区民生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参加竞聘条件为:①在集宁地区服务;②正在服务期或服务期已满;③年度考核合格。
3、“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参加竞聘条件为:①在集宁地区服务;②正在服务期;③年度考核合格。
4、集宁籍应往届大学生招聘条件为:①集宁区常住户籍;②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③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①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参加邪教、参与吸毒等依法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咨询电话:0474—8243260。
报名地点:集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区委政府对面往西100米院内35号楼)。
提供材料:
⑴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5张(背面写本人姓名);
⑶社区民生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志愿者身份证明,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组织部出具的村官身份证明,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团委出具的志愿者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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