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工作公告(2)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执行国家及我省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八、其它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落实好事业单位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由省教育厅和我室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教育厅监察室、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7854095(省普教室)
未尽事宜,由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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