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581名公告(第五期)(2)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八、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及《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第五期)》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sub/102.html)、西北人才网 (http://www.xbrc.gov.cn/kefu/2011shy/zhp.htm)、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872670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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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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