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公立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公告(2)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职称聘任按不低于原单位聘任级别给予办理。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考核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重新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395502。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52、27398853。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zqjy.com/)发布。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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