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骨干教师(2)
(2)技能测试(考核权重比60%)。幼儿园教师应聘者片断教学后,需任选以下两个项目进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
①儿童画(现场统一命题,不超过20分钟/人。自备颜料、笔、纸等工具和材料);
②乐器(自选曲目、不超过5分钟/人。现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带);
③声乐(清唱,自选曲目、不超过5分钟/人);
④舞蹈(不超过5分钟/人。伴奏音乐自备,置于U盘中带到考场)。
面试成绩没达到75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面试结束后,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5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学科带头人级别高的;②骨干教师级别高的;③现场业务技能竞赛获奖级别高的;④职称聘任级别高的;⑤任现职时间长的)。
2.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报考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395502。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52、27398853。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zqjy.com/)发布。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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