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5名公告(2)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及有关单位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二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60%、40%。
2、食品药品检验岗位、不良反应监测岗位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层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分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进行:技能测试采取实验操作形式进行考核,以食品药品检验岗位需要的实验操作技能为主要测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及有关单位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二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50%。技能测试、综合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内容分值所占总成绩比例%
总成绩笔试10050
面试技能测试1003050
综合答辩10020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工作经历的确认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程序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局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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