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时间安排:2013年6月28日笔试,6月29日面试。
(2)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以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核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进行课堂试讲(20分钟)和答辩(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70%、30%),试讲内容自定;医生进行医务技能操作,30分钟后回答专家提问(医务技能操作、专家提问成绩分别占 70%、3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工资待遇
主要紧缺专业的副高或正高的教师一经聘用,给予10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享受与聘用单位现有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与聘用单位现有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50600。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童老师:0898-65857938 李老师:0898-65879301
传 真:0898-65879301
电子邮箱:zzrsc8013@163.com
附件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6日
2014年5月1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