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新进人员招聘公告(2)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考核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职位。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兵团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t.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和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与回避
自觉接受监督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991-2890791,传真:0991-281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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