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泰安市东平县引进高层次和专业人才公告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对拟确定引进的人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岗前培训
对确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后正式上岗。
五、管理方式和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列为我县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规定,对确定的正式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县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县人社局办理引进(就业)手续。应聘教育类职位的应届毕业生,正式聘用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签订3年,合同期满,对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工资及各项待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工作需要和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有计划地选派到企业或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挂职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
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抓好落实,确保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对因工作不力,引进效果不好的单位,相应减少本年度本单位招聘计划。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遵守引进人才工作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828903
附件:
2、2014年东平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