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招聘医鉴管理人员公告(2)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4年7月7日于我单位举行。
(3)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省卫生厅和我单位抽调人员不超过60%,40%外聘专家,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医学会网站(http://www.hnyxh.cn/)进行公布。
六、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我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医学会网站 (http://www.hnyxh.cn/)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将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我单位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综合管理科 陆秀文
联系电话:66100255
电子邮箱:xhhainan@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65388337
海南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2014年5月30日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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