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宜昌兴山县畜牧兽医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公告(2)
6、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畜牧兽医局、县人社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畜牧局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县畜牧兽医局将其人员安排到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并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由县畜牧兽医局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共同管理,并与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定工资。
此次招聘人员一律在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离开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视为自动离职。
报名咨询电话:13872469448
兴山县畜牧兽医局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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