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赣州市崇义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5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入闱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乡镇中小学物理、化学、美术和崇义中学、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比例达不到1:2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总分100分,说课时间15分钟。
说课时间:2014年6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
1.在我县公办学校并至今在我县公办学校(含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代课满一年及以上的考生给予加分,办法如下:
代课每满1年加0.5分。加分以直接从教为依据,计算时限须当年九月份在册(可计算至次年8月31日)。
2.经县就业局批准,考生在我县教育系统见习并至今在我县公办学校(含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学岗位的加1分(最高分1分)。
代课加分以工资发放表为依据,同时由学校提供证明,校长签署意见。报名时,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带好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加分。计算出的成绩不是整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对象,若某岗位确定的参加政审和体检对象中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确定该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为体检和政审对象。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九.聘用
体检与政审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缴交社会养老保险。
所有聘用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三周年以上。
十.其他
(一)报考乡镇中小学物理、化学、美术和崇义中学、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聘用。
(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将通过直接面试的办法引进和接收以下人员:
1、报考崇义中学岗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
2. 报考崇义中学岗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3.2009年与我县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师范生。
以上招聘岗位不受报考人数比例限制,不需参加笔试,同时不给予加分,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为严肃考试纪律,笔试、面试全程录像监控。
(五)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咨询电话: 0797—3812339 3812036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880
附件:
1、崇义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附件1
崇义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学科 类别 |
崇义 中学 |
职业 中专 |
乡镇 中小学 教师 |
幼儿园 教师 |
接收 定向 师范生 |
备注 |
语文 | 1 | 9 | 5 | 15 |
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说明:(1)物理、化学学科为乡镇初中岗位; (2)其它学科聘用的教师视乡镇初中学校需求情况安排在乡镇初中学校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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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2 | 8 | ||||
英语 | 1 | 5 | ||||
历史 | 2 | |||||
地理 | 2 | |||||
物理 | 1 | 2 | ||||
化学 | 1 | 2 | ||||
生物 | 3 | |||||
旅游 | 1 | |||||
计算机 | 1 | |||||
音乐 | 3 | |||||
体育 |
1 (网球) |
2 | ||||
美术 | 3 | |||||
小计 | 13 | 3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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