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2)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校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 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校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 65886185
传 真:0898-65881451
电子邮箱:hs2014zp@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附件1: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7月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7月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doc
附件3: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个人信息一览表.xls
海南师范大学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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