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血液中心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拟定于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在我中心内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面试考官7人,由省卫生厅相关处室领导和我中心领导4人以及外聘专家3人共同组成。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我中心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试命题。笔试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命题。面试试题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专家共同负责,试题库题目数不少于50个,序号随机排列,且每位面试的应聘者完成面试后,下一位面试者重新打乱题目序号抽取试题。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我中心网进行公布。
六、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我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七、体检复查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八、公示
按程序将拟聘人选报省卫生厅审定、省人社厅核准后,在我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报备材料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通知
我中心向受聘人员发出聘用通知书。
十一、签订合同
我中心与确定受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试用手续等。
十二、录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关待遇。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公正,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血液中心人事保卫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文君
联系电话:68657453 手机:13976898907
海南省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65388375
海南省血液中心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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