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福州)补充招聘(2)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聘用核准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网、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发布。拟聘人选确定后,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福建地质勘查院监督电话:0591-87900399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
2014年6月17日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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