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黄冈浠水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17名)(2)
4、报考县教育局音乐、美术、幼师等三个专业人员需加试才艺展示,分值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
5、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与拟招录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包括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联系人:徐明一
联系电话:0713—4101818
附件2: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9.00 KB)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