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区公务员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咸安区公务员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八)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3年的协议,办理编制计划、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如成绩查询、公示等),都将在咸安区公务员局网上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咸安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8322025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附件1:《201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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