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2)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4年10月15日上午08:30于安监局10楼大会议室举行。
(3)面试考官为5人,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安监局全体干部中随机抽取,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所有考生分数确定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 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省安监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安监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省安监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省安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 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安监局网站和人社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安监局纪检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同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王 民;
联系电话: 65203672;
传 真: 65374542;
省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电话:6539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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